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诉某商场及某食品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张某诉某商场及某食品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8岁的张某随母亲李某在某市中心“好邻”商场购物时,购买了一款由某食品公司生产的“网红”果冻。当晚,张某食用后出现剧烈腹痛、呕吐及呼吸困难,被紧急送医。经诊断为急性中毒性休克及重度烫伤(因误服腐蚀性清洁剂导致食道灼伤,经查该清洁剂与果冻包装混放)。经市场监管部门突击调查,发现某食品公司生产车间存在严重管理混乱,清洁剂与食品原料混存,且果冻包装密封性检测不合格,存在明显制造缺陷。张某住院治疗15天,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经核算,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合计8500元。张某父母多次协商无果,遂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本案经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中,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涉案果冻包装进行质量检测,确认其密封性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制造缺陷。同时,调取网络交易记录,证实该商品由某商场自营销售。某商场辩称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但无法证明产品无缺陷。某食品公司承认生产环节管理疏漏。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涉案产品存在制造缺陷,导致未成年人张某人身损害,生产者某食品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某商场作为销售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综合考量,判决某食品公司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8500元。某商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02条、第一千二百03条、第一千二百07条、第一千一百79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产品制造缺陷与仓储管理混乱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强化了生产者对产品全链条安全的注意义务。依据民法典惩罚性赔偿精神,虽未适用但确立了严格责任导向,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具有示范意义,警示电商平台与实体商场需严格审核商品来源与存储规范。

分类:产品责任伤害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