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机械公司、某仓储中心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某仓储中心采购并委托某机械公司安装一台大型自动化分拣设备。某机械公司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未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对高速旋转部件加装防护罩,且调试时未进行安全测试。2022年8月,该仓储中心员工张某在操作设备时,因防护缺失,手臂被卷入机器,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某机械公司虽发布召回通知要求加装防护,但未能阻止损害发生。张某家属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经审理,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事故原因进行鉴定,确认设备安装存在严重缺陷。二审中,法院认定某机械公司作为安装调试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某仓储中心作为产品仓储及使用者未尽审查义务,二者构成共同侵权。
判决结果
二审判决如下:某机械公司与某仓储中心对张某死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张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5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02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产品安装调试缺陷导致人身伤害时,安装者与仓储/使用者的连带责任认定规则。强调了安装调试环节的安全义务,以及召回义务不能完全免除已发生的侵权赔偿责任,对完善产品全链条安全责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