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电器公司、某商场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受害人张某在某商场购买由某电器公司生产的家用电动切菜机。同年6月12日晚,张某在自家厨房使用该机器处理食材时,机器突然发生异常震动,内部刀片组件因制造缺陷导致固定螺丝松动脱落,高速飞溅的刀片击中张某颈部,造成严重割伤。张某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司法鉴定,切菜机刀片固定结构存在明显制造缺陷,与张某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张某家属认为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销售者某商场及生产者某电器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就是否存在产品缺陷、责任主体及赔偿金额协商未果,张某家属遂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审理,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涉案切菜机进行质量鉴定,确认产品存在制造缺陷。审理中,法院重点审查了产品实物证据、鉴定报告及投诉举报记录。法院认定某电器公司作为生产者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某商场作为销售者在无法证明无过错或先行赔付后享有追偿权,二者对受害人死亡后果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某电器公司与某商场对张某的死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张某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480,000元。其中丧葬费核定为65,000元,符合5万元至10万元的合理区间。两被告不服判决,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严格适用民法典第1203条,明确了产品制造缺陷情形下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连带责任,强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通过实物鉴定与投诉举报线索的结合,厘清了责任边界,对同类产品质量纠纷具有典型示范意义,警示企业严守制造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