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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某电器公司、某商场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受害人张某在某商场购买由某电器公司生产的“速热”牌电热水壶。同年6月10日晚,张某在家中使用该水壶烧水时,因水壶底座漏电导致内部温控开关失效,热水瞬间喷溅。张某全身多处严重烫伤,经送某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某系大面积深度烧伤合并感染性休克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家属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查明产品缺陷。某医院病历显示张某入院时生命体征微弱,家属随后聘请护工进行临终护理。张某家属遂起诉要求赔偿。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二审程序。审理中,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涉案电热水壶进行鉴定,确认其温控系统存在设计缺陷,导致过热保护失效。某电器公司辩称已尽出厂检验义务,但未能证明缺陷不存在。某商场作为销售者,未能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法院认定产品存在缺陷与死亡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某电器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某商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鉴于产品缺陷导致消费者死亡,法院支持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护理费等。最终判决两被告共同赔偿张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5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2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家用电器缺陷致人死亡适用无过错责任,强化了生产者安全保障义务。通过高额赔偿体现对生命权的尊重,警示企业严控产品质量,同时指引消费者通过投诉举报维权,具有典型的教学与示范价值。

分类:产品责任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