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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某餐饮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8岁的张某随父母至某餐饮有限公司就餐。餐厅儿童区配备有某品牌儿童加热锅用于制作甜品。张某在无人全程看护下触碰加热锅开关,导致锅内易燃液体泄漏并瞬间引燃,造成张某面部、手臂重度烧伤。经司法鉴定,涉案加热锅存在电路设计缺陷,缺乏必要的过热保护及防误触锁定装置,且产品使用说明书未明确警示儿童操作风险。张某住院治疗期间,累计产生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5,000元。张某父母遂起诉要求餐厅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审理。庭审中,双方就是否存在产品缺陷争议较大。经法院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产品质量鉴定,确认涉案加热锅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不合理危险。同时查明,某餐饮有限公司作为销售者和使用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且未核实产品合格证明。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涉案产品存在缺陷,某餐饮有限公司作为销售者应承担产品责任。鉴于受害人监护人存在轻微监护过失,酌情减轻销售者10%的责任。最终判决某餐饮有限公司赔偿张某医疗费等损失76,500元,并因产品缺陷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判令支付惩罚性赔偿20,000元,合计96,500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儿童用品缺陷导致人身损害时,销售者的严格责任。在受害人存在轻微过错时,结合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警示经营者需严格审核儿童用品的安全性能。

分类:产品责任伤害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