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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申请执行谭某涉外涉军离婚纠纷案

案件事实

原告杨某与被告谭某系跨国婚姻,谭某系现役军人,长期驻守边疆。婚后双方因文化差异及长期分居产生矛盾,谭某多次提出离婚,杨某起初拒绝。后因谭某执行任务期间失联数月,杨某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本案涉及涉外因素及涉军婚姻特殊性,争议焦点在于军人配偶单方提出离婚的合法性及感情破裂认定。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鉴于案件涉及军人隐私及涉外因素,法院依法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结婚证、涉外婚姻登记证明、长期分居证明及多次沟通记录等书证,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被告虽未到庭,但通过代理人提交了书面答辩意见,认可感情破裂但请求对财产分割予以宽限。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判决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离婚协议。调解书确认: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位于国内的房产归男方所有,女方放弃补偿请求;涉外存款由双方平分。双方对调解结果无异议,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结案。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涉军婚姻的特殊保护与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平衡。在军人配偶提出离婚且符合法定情形时,法院通过不公开审理保护隐私,并通过调解高效解决纠纷,既维护了军婚稳定,又保障了当事人的婚姻自由权,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分类:离婚纠纷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