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吴某申请执行冯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吴某申请执行冯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吴某与冯某系夫妻,婚后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吴某曾于两年前提起离婚诉讼未获支持。现吴某再次起诉离婚,并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争议焦点在于一套由冯某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冯某名下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吴某主张该出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要求依法分割;冯某则辩称该出资明确指向其个人,且双方已分居满两年,感情确已破裂。此外,双方对家中贵重珠宝及存款归属亦存在分歧。吴某申请对涉案房产价值及珠宝真伪进行司法鉴定,以明确分割基数。本案涉及离婚财产分割与继承析产的交叉领域,事实认定较为复杂。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吴某提交了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涉案房产当前市场价值及珠宝的真伪与估值。冯某对鉴定程序无异议,但坚持认为房产系父母对其个人的赠与。双方围绕房产性质、分居事实及财产清单展开激烈辩论。法院重点审查了出资凭证、赠与意思表示及分居证据,组织双方进行质证。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诉请。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七十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父母出资购房在离婚诉讼中的性质认定标准,强调需结合出资时的意思表示及登记情况综合判断。同时,体现了法院在二次起诉离婚案件中,对财产分割请求的审慎审查态度,对于统一类案裁判尺度具有参考价值。

分类:离婚纠纷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