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何某某诉张某某离婚债务清偿案

何某某诉张某某离婚债务清偿案

案件事实

原告何某某与被告张某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因感情不和,双方自2021年起分居至今,且原告于2022年第二次起诉离婚。诉讼期间,原告发现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20万元用于赌博,而被告辩称该债务用于家庭装修。鉴于原告处于哺乳期,法院需重点审查债务性质及子女抚养权归属。双方对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存在重大争议,且被告拒绝配合提供装修合同及资金流向凭证,导致事实查明困难。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及家庭私密信息,法院依法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对被告主张的“装修借款”进行笔迹及资金流向鉴定。经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确认借款合同签名非被告本人所签,且资金未流入家庭账户。双方围绕鉴定意见的真实性及债务承担主体展开激烈辩论,法院结合分居事实及哺乳期特殊情况,对证据进行了综合认证。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何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离婚;二、婚生女由原告何某某抚养,被告张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三、被告张某某名下20万元债务为其个人债务,由其独自承担清偿责任,原告何某某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在涉赌等非法用途债务中,即便以个人名义举债,若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同时,体现了司法对哺乳期妇女权益及未成年人利益的特殊保护,通过严格证据审查厘清债务边界,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分类:离婚纠纷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