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某诉杨某涉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原告董某与被告杨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21年起,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被告杨某多次对原告实施肢体暴力,导致原告身体多处受伤。原告曾报警并保留伤情照片及医院诊断记录。2022年5月,原告首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双方分居至今已满两年。原告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被告存在家庭暴力过错,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主张在财产分割中予以多分。被告承认部分冲突,但否认长期家暴,辩称原告所述不实,同意离婚但反对多分财产。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家庭暴力事实的认定及由此引发的财产分割比例问题。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董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报警回执、伤情鉴定报告及分居证明等电子数据与书证,旨在证明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及双方分居满两年的事实。被告杨某对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认为聊天记录经过剪辑,并提交了双方和平沟通的录音作为反证。法庭重点围绕家暴证据链的完整性及分居时间的连续性进行了质证与调查,双方就财产分割方案展开激烈辩论。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诉请。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原告需承担严格的举证责任。若电子数据等证据不足以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家暴事实,或无法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将谨慎判决离婚。同时,提示当事人在主张因家暴导致财产分割倾斜时,需提供充分、合法的证据支持,否则难以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