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冯某某与曹某某离婚纠纷案

冯某某与曹某某离婚纠纷案

案件事实

冯某某与曹某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双方因性格不合及家庭琐事矛盾频发,自2021年起分居至今,分居期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2023年,冯某某首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双方关系未改善。2024年,冯某某再次提起诉讼,主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请求判决离婚并争取子女抚养权。曹某某辩称虽分居但仍有联系,不同意离婚。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分居满两年是否足以认定感情破裂,以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二审法院对一审裁定进行审查。庭审中,原告冯某某提交了手机聊天记录、租房合同及社区居住证明等视听资料与书证,证明双方长期分居且无和好可能。被告曹某某未提交反驳证据。法院重点审查了分居事实的连续性及证据的真实性,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行法庭调查与辩论。

判决结果

原告冯某某在二审审理期间申请撤回起诉,法院经审查认为其撤诉申请系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裁定准许原告冯某某撤回起诉。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案件意义

本案体现了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处分原则的适用。在离婚纠纷中,即便存在分居满两年等法定离婚情形,原告仍享有撤诉权。法院准许撤诉裁定,既尊重了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也反映了司法对婚姻家庭关系稳定性的审慎态度,提示当事人在诉讼中应理性评估情感修复可能性。

分类:离婚纠纷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