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诉谢某涉军人婚姻离婚债务清偿案
案件事实
原告孙某与被告谢某系夫妻,谢某为现役军人。双方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因谢某长期驻守边疆,双方聚少离多,感情逐渐淡漠。2021年起,双方开始分居,至今已满两年。孙某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债务。谢某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确认谢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无重大过错,且孙某未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孙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电子数据及分居证明,主张谢某存在冷暴力及债务非共同债务。法院审理查明,双方分居事实清楚,但孙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至无法挽回程度,且谢某作为军人,其婚姻受法律特别保护。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孙某与被告谢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审理过程中,双方围绕电子数据(微信记录、转账凭证)的真实性与关联性展开质证。法院依法调取了谢某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及表现证明。鉴于本案涉及军人婚姻,法院严格遵循《民法典》关于保护军人婚姻的规定,对证据进行了严格审查,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孙某的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涉军婚姻中“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强调在军人无重大过错且未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即使存在分居情形,法院亦应审慎判决离婚,以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婚姻稳定,体现法律对特殊群体的倾斜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