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某某诉刘某某涉军人婚姻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原告谭某某与被告刘某某系夫妻,刘某某为现役军人。双方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因刘某某长期驻守边疆,双方聚少离多,感情逐渐疏远。2021年起,双方开始分居,谭某某多次提起离婚诉讼均被驳回。2023年,谭某某再次起诉离婚,主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刘某某辩称军人婚姻受特殊保护,且双方仍有和好可能,不同意离婚。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涉军婚姻中,分居满两年是否足以认定感情破裂,以及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案。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鉴于案件涉及军人隐私及家庭私密信息,法院依法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谭某某提交了分居证明、银行流水及子女抚养意愿说明;被告刘某某提交了部队出具的服役证明及双方通信记录,证明感情未完全破裂。双方对房产价值存在争议,法院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出具了鉴定意见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谭某某的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涉军婚姻中“感情破裂”的严格认定标准,体现了法律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即便分居满两年,若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且无重大过错,法院仍倾向于维护婚姻稳定,彰显了司法对国防利益与家庭伦理的平衡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