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灭失维权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成都白领李某在抖音直播购物车购买某虚拟商品(游戏点券)花费320元。直播结束后,商家突然关闭店铺且删除相关直播记录。李某留存的支付凭证显示交易时间及金额,但无法获取直播画面及客服对话记录。平台以'虚拟商品交易不适用七日无理由'为由拒绝协助。李某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及直播回放截图,发现商家存在诱导性话术。在诉讼阶段,商家试图质疑证据效力,但因支付记录可作为基础证据,法院采信其证明力。案件争议焦点在于虚拟商品交易中证据保存义务的界定。
审理过程
法院采纳银行流水作为核心证据,认定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商家需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确立虚拟商品交易中平台的证据保存义务,为同类案件提供裁判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