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红质量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价值580元的限量版口红,收到商品后发现色号与宣传图片严重不符且存在明显掉色问题。多次通过旺旺和电话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但对方以'已拆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4月15日商家突然关闭店铺,客服账号被注销,导致维权陷入僵局。李女士通过保留购物凭证、直播带货视频及商品照片,向平台发起投诉。平台虽协助冻结商家账户,但未提供有效解决方案。最终李女士通过公证处对证据进行保全,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法院通过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判定商家需承担违约责任。平台因未履行审核义务被追加为共同被告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3倍货款,平台承担连带责任,总赔偿金额达224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入驻商家的审核义务,警示消费者及时固定证据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