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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鱼二手美妆产品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通过闲鱼平台购买某品牌二手精华液,商品描述显示为'正品未使用',成交价200元。付款后商家迟迟未寄出商品,多次催促后突然失联。李女士发现该商品页面已下架,无法获取聊天记录。平台客服以'私下交易免责'为由拒绝介入,称需与卖家直接沟通。李女士尝试通过支付宝投诉,但因交易为二手平台,无法追溯资金流向。最终通过公安机关协查发现商家实为个体工商户王某某,其注册账号与实名不符,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案件涉及异地维权,商家在广东,消费者位于浙江,举证责任分配成为争议焦点。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认定平台未尽审核责任,消费者提交的支付凭证与平台记录一致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责任,支持全额退款及三倍赔偿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明确二手平台经营者应履行身份审核义务,警示消费者注意交易风险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