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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美妆订单自动取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通过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国际美妆品牌定制款口红,下单后通过平台支付方式完成付款,支付成功提示显示订单编号PX202303158877。但此后平台未生成有效订单,商品也未发货。李女士多次联系商家客服,被告知因系统升级导致订单异常,需重新下单。次日李女士发现账户被扣款500元却未收到商品,尝试申请退款遭拒。调查发现商家实际为第三方入驻商户,其使用拼多多的API接口时因系统兼容性问题导致订单状态同步失败。消费者保留支付凭证与平台订单记录,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投诉并发起诉讼,主张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平台虽出具系统异常说明,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商家存在违约免责情形。

审理过程

法院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对平台系统日志进行溯源分析,确认订单未生成系商家接入接口的程序错误所致。平台未履行订单状态实时同步义务,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500元并赔偿运费12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与第三方商家在系统对接中的责任边界,强化对消费者支付安全的保障。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