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奢侈品维权管辖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陈某通过微信私域购买广州某奢侈品旗舰店代售的限量手袋,价款3200元。收货后发现手袋为仿制品,联系商家时对方以'海外源头商品'为由推诿责任。平台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但陈某无法确定被告住所地,因商家注册地为深圳而实际交易发生在杭州。多次尝试在两地法院立案均被驳回,最终通过购买平台所在地法院申请管辖。案件审理中,商家以'未约定管辖条款'为由抗辩,但法院认定平台作为交易场所应承担连带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指定平台所在地管辖,最终促成调解结案。
判决结果
调解结果为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维权交通费,平台同步完善异地商家资质审核机制。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9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23条
案件意义
明确微信私域交易中平台的连带责任,为跨域维权提供实务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