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美妆产品虚假宣传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亚马逊平台购买了某韩国品牌口红,支付2800元人民币。商品页面宣称采用天然成分且通过欧盟认证,但李女士使用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经检测发现产品含禁用化学物质。多次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及赔偿,商家以‘非中国境内交易’为由拒绝处理,并声称根据平台规则需通过韩国司法程序解决。平台介入后仅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未主动协助法律途径。2023年5月,李女士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但因涉及国际仲裁条款,案件被移送至韩国法院,中国法院以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期间商家账户被关闭,平台未保留相关沟通记录,维权进程陷入停滞。
审理过程
消费者通过亚马逊平台购买跨境商品,遭遇质量纠纷后向平台投诉未果,随后向中国法院起诉遭遇管辖权争议。
判决结果
法院以管辖权异议裁定驳回起诉,消费者未能获得赔偿。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跨境平台‘双语条款’的法律效力,警示消费者需谨慎阅读国际交易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