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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妆产品虚假宣传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购买某网红美妆店铺的进口唇釉套装,订单金额680元。商品到货后发现实际颜色与宣传图片存在明显色差,且包装上未标注生产批号和保质期。李女士先后通过旺旺、电话及平台投诉渠道与商家沟通,商家先是声称因物流原因导致颜色偏差,后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退货。在追查过程中,李女士发现该商家已将店铺转让并注销原账号,所有聊天记录和售后凭证均被删除。平台虽介入但无法提供有效沟通记录,导致维权陷入僵局。

审理过程

法院受理后,通过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商家存在恶意注销行为,认定其构成欺诈。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三倍赔偿,共计204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应保留完整交易记录,商家注销店铺逃避责任的行为不免责。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