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李女士进口面霜虚假宣传案

李女士进口面霜虚假宣传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商家销售的进口护肤面霜,订单金额为320元。商品页面宣称'欧盟有机认证'并展示进口报关单,但李女士使用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经鉴定产品为假货。她多次通过平台聊天工具与商家沟通,要求退货退款及赔偿,但商家以'已拆封不退'为由拒绝。更糟的是,当李女士尝试截图保存聊天记录时,发现商家在协商过程中多次删除聊天内容,且平台订单详情页在投诉时被下架。她向平台申请保存证据未果,只能通过公证处对部分页面进行保全,但因证据链不完整,维权陷入困境。

审理过程

消费者向平台申请证据保全遭拒,后通过公证机关对残留的订单信息进行固定。平台以'非本人操作'为由推卸责任,商家失联。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500元,但未支持三倍赔偿请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

案件意义

该案明确平台应保存交易记录的法定义务,警示商家不可随意删除证据。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