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空气炸锅质量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王女士在拼多多平台购买了一台某店铺出售的多功能空气炸锅(价格800元),收货后发现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加热不均且外壳易脱落。多次联系商家客服要求退货退款,商家以'已拆封'为由拒绝。王女士随后通过拼多多客服申请平台介入调解,平台仅要求商家补发产品,并未启动退一赔三程序。商家在补偿后仍拒绝提供发票,且持续发送诱导二次购买的广告信息。维权过程中,商家客服账号被封禁,关键证据丢失。2023年7月,王女士向浦东新区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三倍赔偿。法院审理发现平台未尽到审核义务,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履行《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的审核义务,商家存在隐瞒瑕疵行为,平台未有效协助消费者维权
判决结果
支持部分诉讼请求,判决商家退款并赔偿2000元,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在商品质量纠纷中的责任边界,推动平台完善售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