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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保健品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成都消费者李某在抖音直播中购买某跨境电商店铺的"XX牌护肝片",总价860元。主播声称该产品为韩国进口,具有显著护肝功效。收货后发现商品为国内代工生产,且无韩文标识。李某联系平台客服要求介入,但客服仅要求商家提供检测报告,商家随后以"商品无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货。平台在接到投诉后,未及时启动纠纷处理程序,且对商家的答复未进行有效核查。李某尝试通过12315平台投诉,但因涉及跨境交易,处理周期长达56天。该保健品属于虚拟商品,交易平台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过程中,平台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已履行审核义务,商家亦未提交合格检测报告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并三倍赔偿,判决商家赔偿2580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第49条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直播带货中平台的审核责任,对虚拟商品的认定标准作出补充解释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