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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美妆品牌口红虚假宣传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购买某美妆品牌口红,金额580元,商品页面宣称具有‘持久不脱色’及‘明星同款’特性。收货后发现产品色号与宣传不符,且使用两小时即脱落。李女士多次通过平台私信及电话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但商家以‘已拆封’为由拒绝,并关闭店铺账号。平台客服仅建议申请售后但未实际处理,李女士随后尝试通过微信联系商家,却发现该账号已注销。案件因商家失联导致维权陷入僵局,消费者最终通过公安机关介入,发现商家涉嫌诈骗,平台因未履行审核义务被追责。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平台未尽审核责任,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消费者维权费用。

判决结果

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商家需退一赔三,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核的法律义务,强化电商平台责任意识。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