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虚拟商品退款延迟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15日,消费者张某在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购买价值600元的虚拟会员卡,支付后因商品质量问题申请退款。平台客服称'正在处理',但张某等待30天后仍未到账。查询支付记录发现资金被平台冻结,但未收到任何书面通知。张某通过微信私域联系商家,对方称因平台风控系统误判需额外提供身份验证。张某提交身份证件后,平台仍以'审核周期延长'为由拖延退款。直至2023年5月,张某发现资金被转至第三方支付渠道,遂向平台发起仲裁。经调查发现平台存在违规使用第三方支付接口的情况。
审理过程
仲裁机构认定平台未履行退款告知义务,强制要求平台解除冻结。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但驳回三倍赔偿请求,平台承担逾期利息损失2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需对第三方支付渠道的退款延迟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