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服饰纠纷管辖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成都消费者陈先生在京东平台购买某服饰品牌卫衣(单价399元),收货后发现商品存在严重做工缺陷。联系客服时被告知商家注册地在广东佛山,需向当地法院起诉。陈先生通过12315平台投诉,但因平台未明确指引诉讼管辖地,导致其多次往返于成都与佛山之间,耗时3个月仍无法立案。期间商家拒绝提供任何有效联系方式,京东平台以'无管辖权'为由拒绝协助。消费者最终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起诉,但法院认为应由商品交付地成都管辖。案件涉及跨区域消费者维权难题及平台责任边界。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消费者经常居住地原则受理案件,认定平台未履行明确管辖指引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货退款,平台承担30%的诉讼费用。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平台应主动明确管辖地的义务,避免消费者维权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