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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空气炸锅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张先生在抖音直播间购买价值1200元的智能空气炸锅,收到货物后发现设备无法正常加热且存在高温烫伤风险。立即联系平台客服要求介入,但商家以'直播间商品特殊性'为由拒绝退货。平台客服在未核实商品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仅要求消费者与商家协商。张先生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证明产品存在安全缺陷,但平台仍以'已私下协商'为由拒绝协助。期间多次遭遇商家恶意拖延,甚至收到威胁性短信。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履行《电子商务法》规定的交易安全保障义务,判决平台承担补充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退货退款主张,判令商家赔偿检测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450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

案件意义

确立直播带货中平台的审查与监管责任边界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