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服饰管辖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王某在跨境电商平台SHEIN购买越南产连衣裙,产品标注产地为越南,商家登记地址为广东深圳。收到商品后发现衣物存在严重色差且做工粗糙,要求退货遭拒。王某试图通过平台投诉,但系统提示‘需向商品注册地法院提起诉讼’。因商家实际经营地与注册地不符,王某辗转联系到广州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以‘无管辖权’为由拒绝受理。后续王某在湖南长沙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被告以‘合同订立地为广东’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案件陷入管辖权争议,耗时半年方确定由消费者住所地法院审理。
审理过程
法院通过审查平台合同条款及实际交易情况,认定消费者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平台未能提供有效管辖指引,被判定协助消费者维权。
判决结果
驳回商家管辖权异议,判决全额退款并承担维权合理费用。
涉及法律
《民事诉讼法》第21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界定跨境交易中消费者住所地管辖原则,强化平台对交易信息的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