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品牌口红退货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某品牌口红12支,总价1896元。收到商品后发现产品存在色号色差严重问题,多次通过旺旺联系商家要求退货,但商家仅以'平台规则不允许'为由拒绝。随后李女士通过电话及微信多次催促,商家却以'店铺已转让'为由推诿责任,且拒绝提供新联系方式。维权过程中,店铺客服账号突然停用,商品详情页被删除,导致无法获取有效证据。李女士尝试通过淘宝客服介入,但系统显示商家已注销店铺,所有售后记录消失。
审理过程
法院受理后,通过调取平台服务器日志确认商家在纠纷期间存在恶意注销行为,判定商家需承担主要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三倍赔偿,共计648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店铺注销的监管责任,为消费者维权提供证据保全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