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妆优惠券金额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购买某品牌进口口红,商品价格标注为899元,页面显示使用满500减100的优惠券后实际支付799元。付款时系统提示优惠券核销成功,但订单提交后发现支付金额仍为899元。张某多次联系客服,商家李某始终以系统延迟为由推诿。经平台核查,该优惠券实际为满1000减150,但页面未明确标注使用条件,且未通过短信或邮件二次确认。张某遂向消协投诉,发现该商家近三年多次因优惠信息不透明被警告。案件涉及跨区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最终通过平台数据溯源确认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优惠券展示规则及商家客服沟通记录,认定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差价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优惠券展示规范标准,强化价格承诺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