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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家电维权管辖权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陈某在成都通过京东平台购买深圳某品牌空气净化器(单价2600元),收货后发现设备存在风扇异响等质量问题。联系商家无果后,陈某向当地12315投诉,但因商家注册地在广东,平台却以'属地管辖'为由拒绝处理。尝试向深圳法院起诉时,商家声称陈某未在购买地维权,要求移送成都管辖。案件因管辖权争议拖延半年,期间商家已注销京东店铺。

审理过程

法院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管辖权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运费

涉及法律

《民事诉讼法》第23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纠纷中消费者可自主选择管辖法院的法律适用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