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红色差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某品牌口红(单价498元,共2支),商家承诺实物与展示图一致。收货后发现两支口红颜色存在明显色差,且包装破损。李女士多次通过旺旺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商家先是声称图片已标注‘色差可能’,后以‘已拆封无法退货’为由拒绝。4月5日,商家突然关闭店铺并失联,李女士尝试通过淘宝客服及阿里拍卖平台追责未果。案件涉及跨境商品信息展示不实、商家恶意注销账户等行为,消费者仅能提供聊天记录截图及商品实物照片作为证据。

审理过程

法院经审理查明商家在商品页面未明确标注色差风险,且在交易后恶意注销账户逃避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平台需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入驻商家的监管责任,防止商家利用平台规则规避义务。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