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杭州美妆旗舰店重复扣款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张某在淘宝平台浏览杭州某美妆旗舰店商品时,发现一款进口精华液促销活动,页面显示原价300元现价150元。张某通过支付宝下单后,系统提示支付成功,但次日发现账户被扣款两次,合计300元。首次扣款为150元,第二次扣款显示为‘优惠券抵扣失败补扣’。张某多次联系客服,商家以系统异常为由仅部分退款,导致张某实际损失150元。经核查,商家在活动期间设置虚假优惠信息,利用平台促销规则漏洞实施重复扣款,且未在订单明细中明确标注二次扣款原因。张某遂向平台投诉并提起诉讼,要求商家全额退款及赔偿。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后台交易记录,确认重复扣款事实。平台介入后,商家承认系统设置错误但拒绝全额退款。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张某150元,平台需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促销规则的审查义务,遏制商家利用系统漏洞实施消费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