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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诉杭州某美妆旗舰店重复扣款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李某某在淘宝平台购买杭州某美妆旗舰店的进口面霜套装,订单金额为680元。付款成功后,李某某发现账户在15分钟内被扣款两次,分别为680元和680元,但平台仅显示一单成功。联系客服后,商家以‘系统异常’为由要求其自行申请退款,但未提供有效凭证。李某某多次催促无果,遂向平台投诉并提交支付记录截图。经调查,平台发现该商家在促销期间篡改支付接口,导致同一订单被重复扣款。消费者主张商家承担重复扣款金额的三倍赔偿,平台则以‘非自身错误’为由拒绝。案件涉及跨境商品的支付安全问题,消费者维权过程中面临举证难度大、商家推诿等障碍。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支付系统日志及商家后台数据,确认重复扣款系商家技术漏洞所致。平台承认未尽审核义务,商家被判定承担主要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重复扣款680元,并赔偿消费者三倍损失204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电商平台对商家支付行为的监督义务,警示商家不得利用技术漏洞损害消费者权益。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