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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异地饰品投诉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王某在淘宝平台购买云南某商家销售的银饰手链(价格120元),收货后发现饰品存在重金属超标问题。王某尝试联系商家协商退货,但商家以‘属地管辖需到云南处理’为由推诿。淘宝客服指引王某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投诉,但王某所在地与商品发货地分属不同省份,且商家未在店铺公示管辖信息。王某通过微信私域群联系商家,对方却关闭群聊并更换联系方式。最终王某向商品发货地法院起诉,但商家抗辩称‘消费者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确定‘被告住所地’为管辖依据,判定王某有权在所在地起诉。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诉讼请求,商家承担退货及检测费用。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民事诉讼法》第22条

案件意义

明确异地电商管辖规则,降低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