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诉某美妆品牌旗舰店订单信息删除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王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品牌旗舰店购买了价值580元的某进口精华液,平台显示卖家为杭州某科技公司。收货后王某发现产品包装破损且成分与描述不符,多次通过平台客服及私信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但商家均以‘已拆封不予退货’为由拒绝。5月3日王某提交投诉时,发现订单详情页及聊天记录已全部被平台删除,仅存部分支付凭证。商家在接到投诉后关闭店铺并注销账号,导致王某无法获取有效证据。王某尝试通过第三方平台调取数据,但因平台未保留完整日志,最终只能提供部分视频证据及快递单号。案件因证据链不完整,消费者维权陷入僵局。
审理过程
法院受理后,因商家主体灭失,通过平台调取数据发现关键证据缺失,消费者需自行举证。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承担举证责任,推定其存在欺诈行为,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诉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民法典》第496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应保留交易数据的法定义务,强化对消费者证据缺失的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