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退货退款延迟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跨境电商平台AliExpress下单购买某韩国品牌智能空气净化器(价格1299元),商品标注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收货后发现产品存在严重外观瑕疵,遂通过平台申请退款。平台审核通过后,承诺3个工作日内处理,但实际延迟至18天仍未到账。期间李女士多次联系客服,对方以'跨境退款需银行额外处理时间'为由推诿。平台未提供明确退款进度说明,也未告知第三方支付渠道(PayPal)的处理时限。经核查,平台在用户协议中未明确跨境退款时效,且未尽到提醒义务。李女士主张平台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8条关于退款时效的规定,要求返还货款并赔偿资金占用利息。平台辩称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延迟,但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已履行告知义务。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退款流程及用户协议条款,认定平台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问题。
判决结果
支持用户全额退款请求,判决平台承担180天资金占用利息,调解结案。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跨境电商需对第三方支付延迟承担连带责任,强化平台退款时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