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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退货难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王某在抖音直播间购买某品牌智能手表(单价1299元),商品由第三方商家入驻。直播过程中主播虚假承诺‘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王某收到货后发现手表存在屏幕故障。尝试与商家协商,商家以‘直播商品不支持退换’为由拒绝。王某随后向抖音平台申请介入,但平台审核人员仅以‘商品为定制类’为由驳回诉求。8月,王某通过邮件及电话持续跟进,平台始终未提供有效解决方案。维权过程中发现商家注册信息与实际经营主体不符,平台未能履行《电子商务法》要求的核验义务。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尽审核及信息披露责任,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退货退款请求,平台赔偿商品总价款及运费损失。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直播平台需对主播的虚假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