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品牌电动牙刷盗刷案

某品牌电动牙刷盗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张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品牌电动牙刷,支付金额399元。当天凌晨,张某发现账户被异常消费,发现其手机未解锁且未收到付款通知,立即联系平台客服并报警。经调查,张某手机因未及时更新系统存在漏洞,被恶意软件控制,导致其在不知情情况下连续三次支付该订单。平台虽提供交易记录,但未及时冻结账户,且未提醒用户双重验证。商家在收到款项后发货,张某主张撤销交易并要求赔偿。平台以用户未主动取消订单为由拒绝退款,张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张三倍赔偿。

审理过程

法院调取平台交易日志及警方报警记录,确认张某手机被远程操控的事实。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电商平台未履行安全提示义务的连带责任,强化支付环节风控要求。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