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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诱导转账事件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8日,消费者陈先生在抖音直播间购买某品牌家用电器,主播以'限量秒杀'为由引导其通过微信私聊转账支付。商品实际价格为2800元,但直播间显示'优惠后价格1999元'。陈先生转账后未收到商品,平台也未保留交易记录。商家为个体工商户,未在店铺页面公示微信转账支付方式。陈先生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时,收款人账户信息与商家注册信息不符。9月12日,陈先生向抖音平台投诉并报警,经警方调查发现商家使用伪造的微信收款码进行诈骗。平台因未履行实名认证义务,被认定存在管理过失。

审理过程

平台提供部分聊天记录佐证,法院结合转账凭证及平台管理责任作出判定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并三倍赔偿,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98条

案件意义

确立直播带货中平台对非正规支付渠道的审查义务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