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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平台自营智能手表质量问题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智能手表(单价2999元),收货后发现手表屏幕存在明显划痕且无法正常接收消息。李某多次通过京东客服及私信联系商家,但商家以'非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换货。6月15日,李某申请平台介入调解,平台在未核实商品情况的前提下,仅要求商家补发同款商品。6月20日,平台以'补发商品已发出'为由结束调解。李某在7月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了聊天记录、物流单及产品检测报告。经查,该批次商品存在出厂质量瑕疵,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未履行告知义务,平台作为经营者未尽到审核义务。案件涉及平台责任认定及商品质量瑕疵担保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平台未履行《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的审核义务,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三倍货款,平台承担30%的连带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09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自营商品的质量保障责任,推动平台建立更严格的商品审核机制。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