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消费者维权案:面膜订单信息被删除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杭州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购买某品牌的进口面膜,订单金额280元。商品到货后,张某发现面膜包装破损且成分与网页描述不符,多次通过平台聊天窗口与商家沟通要求退货退款。然而商家以‘已拆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张某要求提供商品检测报告时,商家突然关闭聊天窗口,并删除了订单详情页及售后记录。平台客服虽承认存在删除行为,但以‘系统升级’为由推卸责任。张某因无法调取关键证据,只能通过公证处对留存的手机聊天记录和支付截图进行保全。案件审理中,商家主张商品系正品但未提供有效证据,法院最终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商家承担举证责任,支持消费者退款请求。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删除证据行为构成对消费者举证权利的妨碍,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商家提供仓储物流信息,但商家未能提供。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28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公证费用15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00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和商家在删除交易信息时的法律责任,强调消费者应及时进行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