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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美妆产品管辖权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王某在SHEIN平台购买价值200元的进口精华液,使用后出现皮肤过敏症状。王某发现商品实为三无产品,遂向平台投诉并要求赔偿。平台虽承诺协助维权,但未提供有效解决方案,王某被迫向中国广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商家注册地在东南亚,法院需协调域外送达程序,且涉案商品涉及跨境物流与海关监管,证据链难以完整。诉讼期间,商家以‘未实际送达中国’为由申请管辖权异议,导致案件拖延近半年。最终法院因无法确认商品实际来源及商家主体资格,判决驳回王某全部诉讼请求。

审理过程

消费者向跨境电商平台投诉无果,遂向法院起诉,但面临管辖权争议与执行难题。

判决结果

法院因证据不足及管辖权异议驳回诉讼请求,维权周期长达半年。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事诉讼法》第277条

案件意义

揭示跨境消费维权中管辖权认定模糊、证据收集困难及执行效力弱等问题,需完善国际协作机制。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