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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优惠券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张先生在抖音直播间购买某品牌无线降噪耳机(单价1299元),主播宣称'会员专享价399元,再叠加满2000减500元优惠券'。下单时系统显示实际支付349元,但付款成功后收到短信提示实际支付金额为399元。经核实发现该优惠券系平台员工私发的测试券,未在商品详情页公示。张先生已收到商品且使用过,认为商家存在价格欺诈。平台称优惠券系统BUG导致显示错误,但未提供有效证据。消费者申请退货遭拒,要求商家承担三倍赔偿。案件涉及直播带货中优惠信息的展示规范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未履行优惠信息告知义务构成价格欺诈

判决结果

支持退还商品并支付三倍赔偿4000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

案件意义

明确直播带货中优惠信息需与支付页面保持一致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