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优惠券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张先生在抖音直播间购买某品牌无线降噪耳机(单价1299元),主播宣称'会员专享价399元,再叠加满2000减500元优惠券'。下单时系统显示实际支付349元,但付款成功后收到短信提示实际支付金额为399元。经核实发现该优惠券系平台员工私发的测试券,未在商品详情页公示。张先生已收到商品且使用过,认为商家存在价格欺诈。平台称优惠券系统BUG导致显示错误,但未提供有效证据。消费者申请退货遭拒,要求商家承担三倍赔偿。案件涉及直播带货中优惠信息的展示规范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未履行优惠信息告知义务构成价格欺诈
判决结果
支持退还商品并支付三倍赔偿4000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
案件意义
明确直播带货中优惠信息需与支付页面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