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3C数码支付未生成订单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张先生在京东平台某第三方数码店铺下单购买价值2599元的无线耳机,通过微信支付完成付款后,系统显示订单支付成功但未生成订单号。多次刷新页面均未显示任何订单信息,店铺客服以‘网络拥堵’为由拒绝退换。张先生通过京东客服提交支付凭证与商品信息,平台介入后发现商户在支付成功后未完成订单创建,导致款项滞留。商户辩称系统故障属于不可抗力,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案件审理中,法院查看支付平台流水及京东订单系统日志,确认支付成功与订单未生成的因果关系。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支付平台与电商平台的系统日志认定商户存在过错
判决结果
判决商户全额退款并赔偿商品差价及诉讼费用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90条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平台对交易过程的全流程监管义务,防止支付与订单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