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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民初098号订单未生成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原告陈某通过拼多多平台购买某款智能体重秤,支付金额1200元。陈某称下单后系统未生成订单,且未收到商品。支付记录显示交易成功,但平台后台未记录该订单。陈某多次咨询客服均被告知'系统异常',直到15天后收到商品快递单号才知订单被自动取消。调查发现该订单因系统临时故障被错误处理,平台未及时通知用户。陈某主张平台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其支付行为无效。案件涉及定制商品交付周期,平台以'用户未及时查收'为由拒绝赔偿。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尽到订单状态告知义务,构成违约。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全额退款并承担维权交通费。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在订单处理异常时的主动告知义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