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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美妆产品诱导转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拼多多平台某第三方店铺购买价值500元的某品牌面膜套装。店铺客服以'限时秒杀'名义联系张某,称通过平台支付需支付10%手续费,而直接转账可享受'零扣费'优惠。张某未核实店铺资质,按指引通过微信零钱支付给店铺经营者李某。付款后店铺失联,张某发现该店铺存在大量'诱导转账'投诉记录,遂向平台申请售后。平台以'非平台支付'为由拒绝处理,张某因未保留订单凭证导致维权困难。案件涉及跨境支付争议与平台责任认定,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商家存在虚构优惠诱导消费者绕过平台支付流程的行为。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使用非平台支付渠道,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8条平台责任规定,责令平台提供交易记录并协助退款

判决结果

支持张某主张,判决商家退还货款500元并赔偿损失,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非正规支付渠道的监管责任,警示消费者警惕'私下转账'诱导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