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购买电子产品优惠券金额不符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王某在拼多多平台下单某品牌无线耳机(原价899元),页面显示使用满200减50的优惠券后实付849元。王某支付后,收到商品时发现系统未自动抵扣优惠券,实际支付金额为949元。多次联系商家未果,遂通过拼多多投诉通道反馈问题。平台初步核查显示商家存在优惠券配置错误,但以‘订单已生成不可修改’为由拒绝补足差额。王某认为商家虚构优惠信息构成价格欺诈,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差价。案件中,王某提供支付截图、优惠券页面及聊天记录,证明商家在支付页面显示的优惠信息与实际支付结果存在矛盾。
审理过程
平台经复核确认优惠券系统错误,但认为责任在商家;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判定商家行为构成欺诈。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949元,并按订单金额20%赔偿179.8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
案件意义
规范电商平台优惠券使用规则,遏制商家虚假宣传,维护价格透明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