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网购洗发水致敏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下单购买某品牌进口洗发水,商家注册地为广东省广州市,而张某实际居住地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商品实物与宣传图片存在明显色差,且使用后引发头皮严重过敏。张某多次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但商家以'商品为海外直邮、无法退换'为由拒绝。后张某尝试向平台投诉,因商家注册地与消费地跨省,平台客服以'需向商家所在地法院起诉'为由推诿责任。张某向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投诉时,接线人员称需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由商家所在地处理,导致维权陷入僵局。期间商家突然关闭店铺,相关商品信息被删除,张某无法获取有效证据。
审理过程
法院受理案件后,因管辖权争议多次协调,最终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0条确定平台所在地法院管辖。平台提供电子合同载明争议解决条款,但未履行告知义务。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商家承担退货退款责任,平台需赔偿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事诉讼法》第240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所在地为适格管辖地,破解异地维权难题,推动平台完善争议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