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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直播诱导转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李某通过拼多多直播间购买某第三方卖家的无线蓝牙耳机,价值680元。主播声称'限时特价'并承诺'平台担保支付',李某通过微信私域支付时,被客服以'优惠券未到账'为由诱导直接转账。付款后未收到商品,多次催促无果。涉案商家系拼多多平台的第三方入驻商家,其通过私域转账规避平台监管,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案件涉及金额为中额(100-1000元),李某主张商家存在诱导使用非平台支付行为,要求退还全款并赔偿精神损失。审理发现商家在直播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及诱导消费者跳过平台支付流程的行为。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平台规则认定商家违规操作,消费者提供的聊天记录证明诱导行为。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及赔偿维权费用200元。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直播带货中需严格规范支付流程,防止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损害消费者权益。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