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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家电维权成本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2月,消费者陈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品牌电热水壶(价格58元),收货后发现水壶外壳存在裂痕,联系商家要求退货。商家以‘已使用’为由拒绝,陈某尝试通过平台私信协商、电话沟通等方式维权,均未果。因商品价值较低,陈某虽收集了商品照片及平台聊天记录,但认为诉讼费用(约2000元)远超商品价值,遂放弃起诉。后陈某发现该商家系第三方入驻商户,且平台未公示退换货规则。维权过程中,陈某通过向本地消协投诉,最终获得商家主动补偿100元的解决方案。

审理过程

消费者向平台提交投诉材料,平台以‘小额纠纷’为由建议协商。消协介入后组织调解,商家同意补偿部分损失。

判决结果

调解结案,商家支付100元补偿,平台对投诉处理时限作出整改承诺。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618条

案件意义

凸显小额纠纷中消费者维权成本困境,推动平台建立差异化纠纷处理机制。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